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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双面腾讯:维权和被维权的野蛮生长路径

    • 2011-03-14 14:44
    • 来源:新浪科技
    • 作者:木木
    • 评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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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绕不过的影子

      “老被骂, 一点没感觉, 神奇呀”,上周四晚间UCweb的掌门人俞永福,在自己的微博上评论时感慨道。而他揶揄的对象,还是屡次山寨对手的腾讯。这之前,俞永福曾说互联网企业绕不过三件事:生、死和腾讯。

      之所以这么说的原因就是,俞永福的UCweb像很多互联网企业一样,遭遇腾讯的如影随形。在一次发布会上,俞永福诉苦说自己的产品被腾讯模仿了90%。

      其实绕不过去的,早已不只是互联网企业。

      频繁被维权同样是在上周,腾讯再次出现在被告席上,对面的原告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。腾讯未经授权提供了涉案图书的下载,并假借是搜索链接提供侵权内容。后经查实,涉案图书是由腾讯制作并储存在自己的服务器上。

      显然这不是腾讯第一次站在被维权的位置上。

      在这之前不久,盛大游戏就曾不得不向腾讯发起公开维权,而这也是沟通半年未果后的无奈之举。长期以来,腾讯游戏一直盗用盛大旗下的小游戏产品,并用违规手段将其中的广告剥离出来,直接损害了盛大和游戏开发者的收益。

      事发后,腾讯将侵权责任推到员工个人身上,而在腾讯相关岗位的招聘要求上,却公然要求应聘者会破解游戏代码,这无疑是对产权拥有方一种公然的、公开的挑衅。

      在侵权的问题上,腾讯不光在软件、游戏领域不断给同行找麻烦,而且在国家版权局展开专项行动,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视频之时,还因自查上报信息与版权局核对信息有较大出入,而遭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警示批评。

      其实这归根到底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。腾讯依仗先期积累的用户优势,一路向互联网的各个领域无止境般的扩张。所有互联网公司的商务模式,腾讯几乎都要亲自尝试一番,尽管其中有成功的,也有失败的,但还是被业界奉以“公敌”之称。纵观归内外互联网公司,以如此野蛮方式生长的,恐怕仅腾讯一家。

    腾讯另一面

      在连续因“山寨”行为惹出侵权麻烦之后,腾讯一反常态召开反思会,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场合,腾讯高管还是忍不住发问: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?为什么大家指责腾讯?

      是腾讯真的不懂规则、种种侵权行为皆是无心之失么?答案在腾讯的另一面。

      2005年,腾讯发布的新版QQ软件中,就曾堂而皇之的照搬Skype的软件许可协议,连其中的署名都不曾修改,让用户阅读对手的许可后,安装QQ软件。这一低水平的“复制”,堪称是QQ软件抄袭历史上最搞笑的一刻。只是,那时的腾讯还不被称为公敌。

      Skype没有因此对腾讯有过多纠缠,然而此后在腾讯的发展历史上,产生过纠葛的企业已难以数计,仅是被腾讯诉上公堂的就包括搜狗、淘宝、掌中无限等等。不过有时候,腾讯使尽浑身气力要对付的只是一个人。

      从2006年开始,腾讯多次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发起侵权诉讼。直至2008年,在新一轮的诉讼中,陈寿福终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腾讯的紧逼方告一段落。陈寿福当时最为触怒腾讯的一点是,屏蔽掉了腾讯在QQ上内置的广告。可笑的是,这一方式多年后被腾讯用来对盛大旗下的小游戏产品进行侵权。

      实际上,这一看似胜利的结果,却让腾讯在网民中的口碑跌至谷底。

      不过此后,腾讯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却愈加犀利。在2010年爆发的3Q大战中,最终腾讯不单采用不兼容的方式与360竞争,还试图迫使用户进行二选一的抉择,成为互联网商战中最为野蛮的时刻。

      此类事件当然不会停止。据公开信息显示,将于今年3月15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腾讯就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,对樟树市、深圳市的两家医药企业发起诉讼。此前,腾讯还对佛山一家电气公司侵权使用QQ形象发起诉讼。

      在野蛮打击对手的同时,却接二连三的大肆进行野蛮侵权,这已经成为腾讯的一种路径依赖。不过,这种方式既是其积累财富的捷径,也会是其走向衰败的坦途。显而易见的是腾讯不可能通过复制取得连续成功,长此以往势必会被对手轻视、用户抛弃。

    责任编辑:青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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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维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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